關于印發《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管理工作規范》的通知
各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(教育考試院),有關高校:
按照教育部考試中心《關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教試中心函〔2021〕125號)要求,結合我省實際,制定了《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管理工作規范》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遵照執行。
畢業生圖像是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的關鍵組成部分,做好圖像采集工作,對于保證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信息安全、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至關重要。各級教育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,做好宣傳,按照統一要求和技術標準實施工作,我省自學考試畢業審核將從2022年起執行圖像比對。
江西省教育考試院
2022年1月26日
江西省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管理工作規范
一、畢業生圖像是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信息的關鍵組成部分,做好圖像采集工作,對于保證自學考試證書電子注冊信息安全、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至關重要,要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。
二、加強對畢業生圖像采集工作的領導與監督,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、工作流程和操作規范。選派政治素質高、作風正派、堅持原則、工作認真、業務過硬、忠于職守的同志負責成績信息管理工作。建立工作備案制度、監督制約機制。
三、畢業生圖像采集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,在規定時間內指導縣(區、市)教育考試中心(初審單位)統一實施,以保證畢業生圖像信息采集的準確、規范、完整。
四、負責畢業生圖像采集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統一選聘,經法規、保密、紀律和操作等方面培訓合格,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后方可上崗。
五、圖像采集要嚴格按照對圖像拍攝的背景、人物姿態與表情、眼鏡、佩飾及遮擋物、衣著、照明光線、規格像素等統一要求(見附件)實施,規范采集畢業生本人近期的電子圖像文件。
六、在每次的縣(區、市)教育考試中心初審結束后,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導出考生相關信息(電子照片、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準考證號等)與公安部門人口庫進行圖像比對。
七、針對比對結果出現疑似不一致和確定不一致情況時,信息處將比對結果反饋自考處,由自考處在設區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結束前反饋到縣(區、市)教育考試中心,由初審單位通知考生本人,進行再一次的確認。方式如下:一是確定是本人,但圖像采集不規范,需采集重新上傳;二是考生近期重新辦理了身份證,因公安部門未及時上傳更新照片導致無法識別,需下載“網證”APP進行同步后再比對;三是確定為本人,但重新比對仍不通過,建議考生本人重新辦理身份證,使用“網證”APP進行同步后再比對。
八、保證圖像的準確性。畢業生電子圖像上傳學信網后,各設區市招考部門應及時提醒畢業生本人在學信網上進行圖像校對,保證圖像鏈接的準確性。
九、按要求及時報送。如考生圖像信息有誤或遺漏的,省教育考試院按程序進行更正或補報,履行審批登記手續后,在上、下半年進行當次電子注冊時,按要求及時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備案。
十、建立圖像備份工作制。根據《省教育考試院數據管理辦法》,建立圖像信息定時備份工作制度,確保備份數據的安全和可恢復,并由相關業務部門和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分別獨立掌管,相互制約、相互監督。
十一、確保信息圖像安全。圖像采集過程涉及自學考試畢業生個人信息,要增強信息安全意識,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信息數據安全,重點保障好個人信息安全,確保數據在拍攝、制作、傳輸、存儲、使用過程中的安全。
十二、在畢業生圖像采集過程中,凡有徇私舞弊、弄虛作假的,一經查實,我院紀檢監察部門將在撤銷電子注冊信息的同時,視情節輕重,將延長直至取消考生畢業證書發放,并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的責任。
附件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采集規范及信息標準
一、基本要求
1.自學考試畢業證書電子注冊圖像應使用畢業生本人近期(一般為畢業前一年以內)正面免冠彩色頭像的電子圖像文件。
2.圖像應真實表達畢業生本人相貌。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、旋轉等變換操作。不得對人像特征(如傷疤、痣、發型等)進行技術處理。
3.圖像應對焦準確、層次清晰、色彩真實、無明顯畸變。
4.除頭像外,不得添加邊框、文字、圖案等其他內容。
二、拍照要求
1.背景:應均勻無漸變,不得有陰影、其他人或物體??蛇x用淺藍色(參考值RGB<100,197,255>)、白色(參考值RGB<255,255,255>)或淺灰色(參考值RGB<240,240,240>)。
2.人物姿態與表情:坐姿端正,表情自然,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,耳朵對稱,左右肩膀平衡,嘴唇自然閉合。
3.眼鏡: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,但不得戴有色(含隱形)眼鏡,鏡框不得遮擋眼睛,眼鏡不能有反光。
4.佩飾及遮擋物: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(宗教、醫療和文化需要時,不得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)。不得佩戴耳環、項鏈等飾品。頭發不得遮擋眉毛、眼睛和耳朵。不宜化妝。
5.衣著:應與背景色區分明顯。避免復雜圖案、條紋。
三、照明光線
1.照明光線均勻,臉部曝光均勻,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、光斑,無紅眼。
2.建議配置光源兩只(色溫5500K-5600K),擺設高度與被拍攝人肩部同高,角度為左右各45度,朝向對準被拍攝人頭部,距離被拍攝人1.5米-2米。
四、電子圖像文件
1.電子圖像文件規格為寬480像素*高640像素,分辨率300dpi,24位真彩色。應符合JPEG標準,壓縮品質系數不低于60,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。文件擴展名應為JPG。
2.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,左右對稱。頭頂發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;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;臉部寬度(兩臉頰之間)180像素至300像素。